根据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结果可知:公司整个厂区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其中储罐区、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仓库作为我公司环境风险源:
环境风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自动监测监控(要有设备)、现场人工检查(有专职人员),实行责任制。车间和仓库安装有气体自动自动监测设备监控、现场有专职人员进行人工检查,实行责任制。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在危险源排查时发现存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及时预警。
(2)收到的环境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立即进入预警状态,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发布预警公告须经上级应急企业法人和上级批准,预警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公告发布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1)预警的方式可通过管理人员或现场其他施工人员的报警、警示等。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主要为我公司职工、周围企业职工等),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应急小组进入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7)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交底。重大危险源不能及时消除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公司报警装置有电话(包括手机、小灵通)、对讲机等,紧急状态下(通讯中断)采用乘交通工具或步行报警。
在现场,岗位操作人员发现危险目标发生泄漏或其它险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操作人员无法控制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现场领导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态情况由指挥部向公司内部发布事故警报,确定应急救援程序。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由指挥部直接联系市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
公司采用电话(包括手机、小灵通等)、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